参与到群体性
斗殴行动中,但并未亲自出手的人员,其行为有可能被做出减轻
量刑或甚至豁免处理的考虑。
然而,若是在这起事件当中负责策划或者实际上充当领导者角色但自己并未直接参与斗殴的人,这种情况下若未达到足以构成
刑事犯罪的程度,则需要受到五个工作日至十个自然日内的
拘留,同时还可能附加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倘若情节较为严重,将可能面临十天以上直至十五个自然日以内的拘留期,同样还要对其进行五百元人民币以内的
罚金惩处。
而对于那些已经实际构成
犯罪的策划者或者组织者而言,他们将必须接受最高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更严厉的
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