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烟草制品属于特殊行业涉及专卖渠道,产品销售需获取相关销售许可证书后方能进行。
然而,仍存在部分商家未经许可擅自从其他渠道购入并进行销售,此种情况下,此类专卖交易通常被视为
违法行为。
若
情节严重且涉及
非法经营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或
违法利润逾20,000元,将有可能触犯相关
刑法法规,构成
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