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电动自行车
逆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此事应交由国家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相关人员的行为对事态所产生的影响力及各人的过失程度,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归属。
在因一方
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引起的事件中,该方应担负全部责任;而在双方或多方
责任人皆有过失的情况下,应当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相等责任或次要责任;一旦证实有一方当事人为恶意为之,则对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评定完责任性质后,方可进一步判断是否构成
犯罪以及需否进行
刑事审判。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