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收额度的精确计算方式为:
应缴税收金额等于个人应交纳税额乘以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之间的超额累计税率。
而所谓“个人应交纳税额”,则是基于该自然人在过去一年中的全面
工资收入总额,减去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扣除的六万元支出以及各项特定扣除费用之后所剩下的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