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在刻意伤人过程中致受害一方遭受严重损伤,且已达到较轻程度的
伤残标准,则施加以害行径的人均有可能涉及到构成故意
伤害罪之嫌。
针对此类情况,受害方有权依法向法定的公安机构进行
报案,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根据我国现行《
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中所明示,对于任何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对他人身体产生的损害,加害人都须负责支付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贴费等在内的所有用于治疗并促进康复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付出因错过正常工作所导致收入减少的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