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根据
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追索相应的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以劳动者的薪资为基础进行扣除,但是必须确保每月所扣除款项的比例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总薪酬的百分之二十。
如果经过扣除之后的剩余薪酬依然无法达到当地政府制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应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
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