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处理关于举报人的不实指责方面,首要步骤便是明确其行为究竟属于恶意设计他人还是
证据欠缺所导致。
2.倘若证实举报人为恶意诋毁他人,他或她便有可能构成
刑法意义上的诬告陷害
犯罪,对于情节较为恶劣者,应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3.若是举报人的
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指控,亦或是并无恶意行为的意图,仅仅是行使了公民对公共事务的
监督权,而由于疏忽和失误导致举报失误,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这类情况一般只需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即可。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
刑事追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
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