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假如发包方未能依照预先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款,那么作为
承包商的您便有权利催促他们在适当的时间段内完成支付。
然而,如果发包方
逾期仍然未能履行支付责任,在此情况下,除非该建设项目的性质并不适宜通过折扣或出售来进行价值评估,例如涉及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否则您有权与发包方协商以该建设项目为前提,达成一个折价处理策略;或者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其执行对该工程的依法拍卖程序。
《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