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软件著作权变更手续的基本步骤如下:
首先,要仔细并准确地填写申请表格;
其次,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以供审核;紧接着,按照
登记机关的要求缴纳
申请费用;收到上述材料后,登记机构会开始着手处理申请;如果申请材料存在缺陷或者需要进一步完善,登记机构将会发出补正通知(并非必需的程序);
最后,您将收到一份正式的证明,以确认您的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已经成功完成。请注意,在进行任何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之前,务必先行进行软件登记概况查询。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转让软件著作权的,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十一条
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