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
法规,
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的
工龄进行计算的,每满一年,即为一个月的
工资;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而未满一年的部分,则按照整一年来计算;至于工作未满六个月者,将会得到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值得一提的是,若是处于哺乳假期间的员工遭遇到无理解雇的情况,其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将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作为额外的
经济赔偿金。此外,涉及到的其他经济补偿以及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等方面,都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
劳动法》第2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
产假、哺乳期内的;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