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嫌疑人和相关
证据被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理后,通常并未有义务向其家人通报情况,除非该名犯罪嫌疑人本人希望他/她的家人能够为其聘请律师或与其见面交谈。关于具体什么时候
批准逮捕之后可以将
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这需要根据该案件的侦查进度来决定。只有当侦查工作全部完成之后,公安局方可着手准备将案件转移至检察院,这也意味着案件正式进入了
审查起诉阶段。对于那些案情相对较为简单、基本事实已经清晰明确的案件来说,通常只需要耗费大约1至2个月的时间即可完成移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
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
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
家属。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
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