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时期,因过失造成
人身伤害乃至
致人死亡的行为,应依据年龄阶别进行细分处理:针对尚未满十六岁的
未成年人而言,他们不需要对任何过失行为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也不会有被判处
刑罚的危险;而对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其触
犯罪律,那么他们就必须接受相应的
法律制裁,且依法被判定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针对这类案件,法律规定了从宽或减免
处罚的原则,但前提条件是案件情节必须相对轻微。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则需面临最高三至七年的
有期徒刑惩罚;如情节较为轻微者,可能只需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司法惩治。当然,如果本
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出现,那么就应该按照具体的法律条款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