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风险
代理方式存在两种类型,第一类被称为全部风险代理,在此情况下,
律师在案件开始阶段并未收取任何费用,而是在案件结束之后,按照标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收费,通常这一比例为30%左右;而另一类则被称为部分风险代理,在这种方式中,律师会在案件开始阶段收取一笔基本的办案费用,通常为5000元人民币,然后在案件结束之后,再根据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通常这一比例为10-15%左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
诉讼案件等四类案件均被明令禁止实施风险代理收费。至于律师风险代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哪些案件不得实施风险代理收费,当律师处理涉及
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如果委托人在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然坚持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那么律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实施风险代理收费,但以下三种情况除外:1)婚姻、
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
抚恤金、
救济金、工伤
赔偿的;4)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