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执行标准,则可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在这样的情况下,申请者需向特定机构
递交书面
取保候审申请书。该申请书的接收单位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审判机关等。具体到申请流程上来讲,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直系亲属及辩护律师享有向上述三大执法部门提请取保候审的资格。这里所提到的“法定代理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为被
代理人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
代理其进行特定行为的自然人。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