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认定为个人
贪污金额超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者,将被判处十年至
终身监禁或无期
徒刑并附加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如情节尤其恶劣的情况下,
处罚将升级为
死刑并附带没收其所有财产。
(二)个人贪污金额若介于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其
犯罪者将面临五年监禁至
终生监禁的处罚并同时附带上缴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条件。而如果情节更为严重的话,不仅会被判以终身监禁,还需要上缴全部财产。
《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
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