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工程中出现意外导致
人员伤亡,首先需要明确事故责任归属为何种
法律关系,即看其属于
承揽合同抑或
雇佣合同的范畴。若是前者,则相关方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然而若是后者——换句话说,当工人系由个体雇主自行招募而来时,那么这名雇主便需肩负整个事件的责任。而在
雇佣关系中,除了雇主之外,工头、项目经理、装修公司以及负责招募工人的个人或实体亦应对装修过程中所发生的惨剧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