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事法律
法规,数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贪污行为被视为数额特别庞大。在此情况下,
犯罪者将面临我国最高
司法机关——人
民法院的严厉审判。判决结果可能包括长达十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永久监禁或者是被判
处罚金以及个人全部所有财务的没收。若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同时,给国家和民众造成了极其严重的
经济损失,那么这些罪犯将会被判定为
终身监禁或者是
死刑,而且他们的个人财富也将被依法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