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针对
非法集资所获得的利息,应当作为
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在实践中,因进行
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往往会被视为
诈骗金额的一部分。
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的数额将按照
犯罪嫌疑人实际骗取的金额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案发之前已经偿还的数额将被从中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为了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出的广告费、
中介费、手续费以及
回扣等费用,无论是用于
行贿、赠与还是其他用途,都不得在计算诈骗数额时予以扣除。
此外,犯罪嫌疑人为了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了本金尚未归还的情况外,其余部分均应当计入诈骗数额之内。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
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
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