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书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委托人须向公证机关详尽地阐明相关事宜并
递交所需材料,正式提出公证申请;
其次,公证机关会针对所递交的需进行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提供的其它辅助性材料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一旦审查得以顺利通过,公证机关便会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公证书。依照现行
法规,凡委托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关予以受理的,均应明确告知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含义及其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同时还需将此项告知内容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
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