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
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并不包括动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
肇事罪属于自然人
犯罪范畴,其
犯罪主体需符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这一条件,也就是说必须为具有
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人类才可构成此罪。因为在法律层面上,只有人类才能因主观过错导致严重危害结果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动物是无法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具体实施者或
责任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