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文规定,
袭警罪的
犯罪主体理应涵盖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这一广大群体。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条
法规并未详尽说明是否也包括辅警在内。然而,根据法律解释的普遍原则,若辅警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其身份应被视为人民警察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袭警罪的犯罪主体亦可将辅警囊括其中。然而,在判断某一特定案件是否构成袭警罪时,仍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包括袭击警察行为的性质、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
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
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