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法条要求,对于那些被依法宣判处以
拘役以及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法律责罚的
犯罪分子而言,若是在满足以下四项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可考虑进行
缓刑裁决:首先是其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其次是罪犯本人具有明显的忏悔之意和改过之心;再次是经过全面评估后认为他未来再
触犯法律的风险较小;最后是对罪犯可能在
缓刑期间居住的社区环境带来的任何显著负面影响进行了深入评估并表示可控。基于以上因素的考量,若某个
盗窃罪的被告人在其
犯罪情节轻微、表现出强烈的悔罪精神、再犯罪可能性极低并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之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话,则有资格获得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