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对于团伙
侵占罪行的
量刑标准必须依据各该
犯罪行为的具體情节进行判定。若该类团伙所涉及的侵占数额属较大范畴,且其
非法所得拒不退还之时,将面临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的严厉
处罚;反之,倘若该类团伙的侵占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诸如恶劣手段、严重影响等严重情节时,则可能会被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被课以罚金。然而需注意的是,对该类犯罪行为的具体
量刑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
犯罪的初衷、实施手段以及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