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未
签署合同而
拖欠工程款项的争议处理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进行友好协商。由施工方与发包人共同探讨关于
工程款项支付事宜的协商,以期能够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妥善处理拖欠工程款的
纠纷问题;
其次,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争端。依法向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在
判决书生效之后,如果发包人仍然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付款义务,那么施工方有权申请法院对其进行
强制执行。
《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