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对于涉及到
银行贷款的
债务问题,若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当
共同财产无法完全偿还该笔
债务时,或者夫妻双方决定将财产分别所有,此时便需要他们自行协商如何进行债务的清偿工作;倘若双方未能达成有效的共识,则该问题将会提交至相关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
当事人之间的
离婚协议或由人
民法院所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已经对
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处理,但
债权人仍然有权利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提出追索权。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