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财产租赁合同中,
印花税是由合同的双方共同缴纳的。
依据我国相关
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同一应税凭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
当事人书立的情形,应按照他们各自所涉金额的比例分别计算应纳之税额。关于这部分的印花税,其适用的税率设定为合同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
此外,纳税人还可选择按季度、年度或是每次交易进行印花税的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按照其税目属于
租赁合同的,其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