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邻居所建造之房屋对您家庭的采光产生影响,您可考虑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亦有权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以求获得排除这种障碍的司法裁决。在任何情况下,新建建筑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标准,同时确保其不会对邻近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及日照等权益造成妨害。一旦发生
相邻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受害方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侵权方采取措施排除对自身相邻权的损害,并拆除所有可能遮挡采光的部分。
《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