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夫妻双方发生
债务问题时,若
债权人同意,则该
债务可以进行转让。即在债权人和
债务人均同意的情况下,债务人有权利将其所有或部分债务交给第三方履行。在此过程中,债务人应积极地向债权人告知此事,并请求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给予同意答复;如果在这段期间内,债权人没有做出任何回应,那么其行为将会被理解为反对此次转让。当债务人成功实施
债务转让之后,新的债务
受让人有义务承担与主债务密切相关的从债务,但这种从债务仅限于原债务人本身所特有的部分。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做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