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九万元款项全部归还后是否仍需接受审判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仍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所谓诈骗,即是指
行为人以构成
非法占有为终极目的,通过构建
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方式,从他人处获取巨大金额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
认定诈骗罪时,必须满足
被害人在错误认知的基础上做出了财产处分这一条件,而财产处分则包含了实际的处分行为和主观上的处分意识两个方面。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