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人体
轻伤鉴定时,需以对人类肢体或面部容貌的适度损害作为原则,同时需要参照听觉及视觉等主要器官及其功能部分发生的障碍,或其他足以影响人身健康且达到中度程度的损伤等标准。
在具体鉴定过程中,必须深入考量损伤与既往疾病史的相互影响。
而对于
故意伤害所造成他人
轻伤的情况,相关法律规定应对
责任人进行
经济赔偿,其中包括
医疗费用、
误工工资、
护理费用、
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等各种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