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因无故缺勤而被解雇将无法获得相关补偿措施。
2.由于员工无理由
旷工违反了缔约方于社会
法规中所规定的雇佣规则,故以此作为下策将该员工离职并不需要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
3.无故旷工乃是对职场工作纪律的严重背离,如其所引发的时间较短,雇主方可对其实施适度的教训与警示;
然而,若旷工期日持续较长,则可被视为极端的违反用人单位的规范条例行为,足以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