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年满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实施谋杀行为后,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并不需要接受审判和
判刑。
众所周知,对于年龄不足十二周岁的人群,无论其是否构成
犯罪,均不得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八岁的孩子尚未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定标准,故而无法对其施加
刑事惩罚。
然而,尽管这些孩子未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但他们的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仍需承担起管教的责任,并在必要时,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实施专门的矫治教育。
《刑法》第十七条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