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了
交通意外事故且保险公司未能及时理赔,您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在这场官司中,您可以主张获得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用、
误工损失、
护理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等在内的各项合理
赔偿。同时,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与
代理。倘若肇事车辆已购置相应的保险,您还可以考虑将该车辆的车主、驾驶员及为其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诸法庭。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
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