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之后,被发现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可以理解为无需承担任何理赔责任。比如,投保人若在投保之后,被诊断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尽管他并没有故意向保险公司隐瞒这一事实,但是由于该疾病属于保险公司所规定的免责范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仍然无需对此进行
赔偿。从公平性角度考虑,如果要求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进行理赔,无疑会对保险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
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
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