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转包工程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那么它便被视为非法的。
转包工程其实又称为“工程转包”,它是指工程项目的
承包商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以某种方式转让给第三者,使得该第三者在实质上成为了该建设工程的新任承包商。
而所谓的转包,则是指承包商在
承包工程之后,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者,转让人退出原有的现场承包关系,而
受让人则成为
承包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的行为。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转包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
《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