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被保险人有意向保险公司隐瞒其住院
病历历史,恐将导致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因为在众多
保险合同中,一般都规定被保险人须如实且全面地披露其个人健康状况信息。如被保险人恶意隐瞒住院病历事实,则极易被视为
欺诈之举,进而影响到后续理赔申报的实效性。若是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住院病历史而拒绝支付理赔金,您或许需思考采取如下策略:
首先,请您准确定位保险公司驳回理赔申请的真正缘由;
其次,仔细研阅投保合同时,应进一步确认其中有无明确
法规要求被保险人全数详述健康状况信息;如确有此项条款且您已刻意隐瞒住院史,那么保险公司此时具有合理的依据予以驳回理赔申请。
如若您对保险公司的决策深感不公,不妨寻求专业法律或保险领域的顾问人士的协助,如律师或公证员等。他们能够助您深入分析案情,提供适当的法律建议;
再次,若您有充足确凿的
证据证实自身并未蓄意隐瞒住院病历历史,您或许可考虑提起
申诉以期获得
保险理赔金。在此过程中,您需提交有力证据以支撑自身观点,并与保险公司的律师展开激烈辩论。面对如此情形,我们强烈建议您保持冷静,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请尽量提供真实、全面的资讯,以便预防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