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中,如
机动车承担
主要责任,其擅自占用非
机动车道的
违法行径就显得尤为突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情形下的交通事故,应判断各方
当事人的行为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其过错之严重程度,从而得出合理的
责任认定结果。若事故涉及到的双方均存在责任,且责任程度相当,那么双方将共同承担同等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