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抢劫罪的被告人经由人
民法院裁决定罪后,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剥夺其
政治权利;
然而,若最终判决结果为
死刑,那么嫌疑人所享有的政治权利便可能会被永久性地剥夺。针对这些被
判死刑或无期
徒刑的罪犯,法律规定必须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终身。而在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过程中,应将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调整为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范围内。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