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于某些特定的
违法行为,不仅个体可能会构成法律责任,相应的单位亦有可能负上相关责任。例如,
非法拘禁罪即是其中一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侵犯他人
人身自由权的,将对单位施加
罚金惩罚,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
直接责任的员工,依照同
法规定进行
刑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