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重要的是,婚姻中的夫妇可通过签订书面契约,明确婚后的财富归属。
这样的协议对于夫妇双方都有约束效应。
这意味着,一旦制定了这样的契约,夫妇双方均须毫无保留地履行其内容条款,并依据契约所规定的具体事项确定夫妇财产的真正所有权。
被如此白纸黑字订下来的财富,拥有者有权依照个人意愿自由行使支配权,而对方则需要恪守承诺,尊重对方在该财产上的所有权,不得任意处置并不属己有的所有物。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