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被害人因被告人行径中的
犯罪行为遭受了实质性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在进行
刑事诉讼程序时,他们将拥有向法院提出附加
民事诉讼的权利,具体操作流程可以由律师负责协助完成。
对于任何涉及此类罪行的罪犯,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等惩罚,同时还会被课以
罚金或单
处罚金;
对于
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将会面临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支付罚金,甚至可能被判处
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生效)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以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
人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
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
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