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的,
量刑标准通常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范围内,并将给予
罚金的惩罚。
当单位涉及此类
犯罪时,将依法对单位进行罚金惩罚,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者,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罚,同样也会面临罚金的处罚。
若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则将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
刑事责任。
在认定帮信罪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
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
法人组织;
其次,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即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协助;
再次,
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持,且情节较为严重。
关于
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又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其他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