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了【
职务侵占罪】。
即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只要有工作人员能够通过其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标准,那么根据
违法情节轻重的不同,该
行为人将面临相应的
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如果涉案金额较小,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
若涉案金额较大,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
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