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除农家乐的补偿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店面建筑本身进行的补偿,这部分的
补偿金额会以当前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来计算;
其次是由于停止营业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以及在
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因搬迁而额外增加的
交通费用等;
最后是对室内外装修的补偿,这部分的补偿金额将依据实际投入和损失情况来确定。
此外,停产停业的损失还包括过渡期内的安置费用以及员工的安置费用等。
至于青苗补偿费以及地面附属设施的费用也属于补偿范围之内。
然而,由于农家乐这类征收对象的补偿项目较为复杂,且补偿标准各异,因此常常使得被征收方感到困惑,无法准确理解补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在此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