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
肇事方对此负有全责,那么在经过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之内进行
赔偿之后,如有不足之数,则应由负有全责的相关人员承担起全部
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用、看护费用、
交通费用、膳食补充剂费用、住院餐补费用等与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支出以及由于工作上的缺勤导致的
经济损失。
如果致残的话,还需要对肢体辅助设备及残疾人
赔偿金给予相应的赔付;
而对于死亡情况,则需支付
丧葬费用及其
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