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而言,其所规定的
违约金限制上限为不得超出该合约总价值的三十个百分点之限。
若在该等合同中有任何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约定明显偏低且已导致实际损失的产生,则相关人士或部门有权利向
司法机关或
仲裁机构请求调整过高或过低的
违约金比例。
而对于那些约定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并影响到实际损失的情况,同样也可通过此类途径进行适度减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