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风险
代理服务的实施通常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为全风险式,即在初始阶段不收取任何费用,而待
案件执行完毕后根据标的物的价值按一定的百分比收取
佣金,该百分比通常在30%左右。
另外一种则是在初期收取一
定金额的基础办案费用,如常规的5000元,然后在
案件处理过程中视实际情况另行收取,一般比例在10%-15%之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及群体性
诉讼案件等四类案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采用风险代理方式进行收费。
《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
抚恤金、救济金、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