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停放在路边遭受撞击之后,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进行理赔,其具体情况需按实情判定。如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能够确定
肇事方并追寻到
责任人,则可由该肇事方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对投保人(车主)的自身车辆车身损失予以理赔。
然而,如果仍然无法锁定肇事者,而投保人已经购买了车身损失险种,则投保人可依据
车损险相应条款,在责任范围内申请理赔。但若投保人未曾购买车损险,则将难以通过任何途径得到
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0年车险改革以来,车损险中新增了“无法找到第三方”险、“不计免赔险”等附加险种。因此,只要投保人购买了车损险,即使在事故发生时未能找到肇事者,也有可能获得全额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