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如欲请求分割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制约条件时才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一点是,任何一方如存在隐匿、转移、破坏、出售或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以及
虚假制造
夫妻共同债务等重大侵害夫妻共同
财产权益的行为;
第二点则是,如果某一方需要承担法定
赡养责任的人因患有
重大疾病需要接受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
医疗费用,此时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