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离婚案件中,子女归属权判给男方,而实际却由女方承担
抚养义务的情况下,需明确指出,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童,应倾向于将其母爱最大化,让他们在亲生母亲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且父母双方对其
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时,法院将会依据合理、公正的原则来作出决定,首要考虑的始终是如何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
当子女到达八周岁以后,家长更应该尊重并采纳他们自身的真实意愿,以此建立起亲密、和谐的
家庭关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